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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: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泉州市专利奖的通知

来源:www.fjuts.com.cn  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20-07-09
为鼓励发明创造,提升泉州市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,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,根据《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》(泉政文〔2019〕51号)和《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》(泉专奖办〔2020〕2号)等有关要求,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度泉州市专利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01、申报条件      
(一)专利权人或独占实施许可单位为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。      
(二)在2020年1月1日之前被授予中国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(不含国防专利、保密专利)。      
(三)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,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,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,且所有专利权人都同意申报。      
(四)该专利未曾获得过泉州市专利奖、市级以上科技奖。      
(五)该专利已在泉州市实施,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02、申报程序及时间      
(一)各企事业单位(其中企业指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)和个人的申报材料,请按属地原则报送所在地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。      
请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对本辖区内申报项目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,审核时应校验材料原件,且对申报人(含单位和个人,下同)经公安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背景审查、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、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发改委)部署通过“信用随手查”客户端(政务内网)查询后均符合条件的基础上,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征询同级财政局同意后,分别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。       
2020年8月17日至19日,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出具推荐函(加盖公章),填报《泉州市专利奖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4,下称汇总表,加盖公章),连同审核签章后的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(一式四份)集中提交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)一楼市市场监管局2号综合窗口(以下简称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);上述推荐函、汇总表的电子稿(WORD版及盖章件的扫描版)请同时从OA签报管理发送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(签报管理的标题请注明“2020年X月X日X局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函和汇总表”。
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:       
1.8月17日上午:鲤城、丰泽区市场监管局;       
2.8月17日下午:洛江、泉港区市场监管局;       
3.8月18日上午:晋江、石狮市市场监管局;        
4.8月18日下午:南安市、惠安县市场监管局;       
5.8月19日上午:安溪、永春、德化县市场监管局;       
6.8月19日下午:开发区分局、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。      
(二)市直属单位(指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高校等,下同)申报专利奖的,由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填写理由,加盖推荐单位公章,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盖章后,连同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汇总表于2020年8月19日提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。上述推荐函、汇总表的电子稿(WORD版及盖章件的扫描版)请同时从电子邮件发送至qzyycjk@163.com(邮件标题请注明“2020年X月X日X单位市专利奖申报推荐函和汇总表”)。      
(三)省部属单位(指省部属驻泉事业单位和高校等,下同)申报专利奖的,由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盖章后,于2020年8月19日提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。